成语释义: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。
成语释义: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。
成语释义:发凡:提示全书的通例。指说明全书要旨,拟定编写体例。
成语释义: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;举:提出。指举例以阐明要点。说明全书通例。
成语释义: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。表示不能达到目的。
成语释义:指全部如此,没有例外。
成语释义:例:先例,成例。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。表示只通融这一次。
成语释义: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指分类举例,说明全书的体例。
成语释义: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,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。
成语释义:按照惯例办理的公事。现在多指刻板的形式主义的工作。
成语释义: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。
成语释义:发凡:提示全书的通例。指说明全书要旨,拟定编写体例。
成语释义: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。
成语释义: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。指前所未有。
成语释义:依照相传下来的一套慢慢地成了示例。
成语释义:列:惯例,指旧有的常规;兴:提出;灭:废除。有惯例就不再起用新办法,无惯例也不能违背常规。指遵循旧的典章制度。
成语释义:有成例可以援引。
成语释义:许多像这样的事例。
成语释义:指某件事做了以后,下次不能再这样做。有提醒、警告、只能通融这一次的意思。
更多包含例字的成语_包含例字的四字词语(近义或反义)